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7年5月份运行情况通报
2017年5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等活动,多渠道收集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不断提高案件派遣效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案件督导、督办工作,各责任单位及时快速、协同处置数字城管案件。现将5月份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绩效考评排名情况
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对县(市、区)及建成区各责任单位2017年5月份绩效考评排名情况如下:
(一)县、市组排名
第一名:鄢陵县(77.57分)
第二名:长葛市(72.33分)
第三名:襄城县(71.32分)
第四名:禹州市(68.56分)
(二)建成区组排名(详见附件1)
第一名:示范区(优秀等次 96.22分)
第二名:建安区(优秀等次 93.2分)
第三名:开发区(优秀等次 92.27分)
第四名:魏都区(优秀等次 91.97分)
第五名:东城区(优秀等次 91.39分)
(三)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排名(详见附件2)
排名前五名的单位
第一名:市食药监局、许昌电信公司、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卫计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局、有线电视许昌分公司、市民政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许昌铁通公司(优秀等次 100分)
第二名:市公路局(优秀等次 99.4分)
第三名:市水务局(优秀等次 98.25分)
第四名:许昌联通公司(优秀等次 96.61分)
第五名:达利广告公司(优秀等次 95.69分)
排名后五名的单位
倒数第五名:许昌日报社(合格等次84分)
倒数第四名:市交通局(合格等次 83.83分)
倒数第三名:许昌供电公司(合格等次 81.3分)
倒数第二名:大河书局有限公司(合格等次 81分)
倒数第一名:市人防办(不合格等次 63.56分)
二、信息采集情况
2017年5月份(5月1日0:00时至5月31日24:00),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有效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39463件,其中:由信息采集员自行处理的非法小广告、暴露垃圾等问题6557件,信息采集员采集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29632件,信息采集车采集问题1299件,“12319”公众投诉问题1221件,监控系统视频抓拍案件338件,环保推送案件44件,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接到城市管理问题举报361件。
三、派遣处置情况
2017年5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立案各类问题32899件,其中当月应结案32540件,已结案32045件(按期结案29364件,超期结案2681件),按期结案率为90.24%,结案率98.48%;超期未处置案件452件,案件返工处理次数1382次。
已立案的32899件案件中,事件类29535件,占案件总数的89.77%;部件类3364件,占案件总数的10.23%。(详见附件3)
(一)主要单位处置情况32045
5月份,处置案件量大的单位依次是:魏都区(10887件,占比33.97%)、建安区(4623件,占比14.43%)、东城区(3746件,占比11.69%)、开发区(3112件,占比9.71%)、市城管局(3101件,占比9.68%)、市住建局(2084件,占比6.5%)、示范区(1502件,占比4.69%)、市公安局(1404件,占比4.38%),以上8个单位处理了95.05%的案件,是承担城市管理任务的主要单位。其他32个单位处置案件1586件,占比4.95%。(具体案件处置情况详见附件4)
(二)公众投诉案件办理情况
2017年5月份,市民群众通过拨打“
1. 八一路紫云路交叉路口向南紫云路上机动车乱停乱放(市公安局管辖)。
2.翠林路与新兴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左右绿地内露天烧烤(建安区管辖)。
3.瑞祥路与延安路交叉口东北角公共厕所向外漫污水(开发区管辖) 。
4.南顺河街与春秋桥交叉口东200米护城河边上的景观台上有夜市摊(市城管局管辖)。
四、督查督办情况
2017年5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督导组针对当月系统超期未处置案件、日常路面巡查发现问题下发督查通知15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对督查问题处置效率低的责任单位扣分如下:
(一)魏都区
魏都区接到督查通知39份,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督导案件中存在3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6分。
(二)东城区
东城区接到督查通知2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督导案件中存在3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6分。
(三)市公路局
市公路局接到督查通知8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存在1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2分。
(四)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接到督查通知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存在2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4分。
(五)其他单位
建安区、开发区、示范区、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18个单位共接到督查通知77份、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均能够按照通知规定时限完成,不再扣分。
五、城市管理问题分析
(一)超期未处置案件情况
2017年5月份,系统遗留超期未处置案件452件,遗留超期未处置案件较多的单位主要为魏都区、建安区、许昌市供电公司、市住建局。(具体情况详见附件5)
(二)建成区案件处置效率情况
魏都区、建安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5个建成区承担着全市主要的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置,其中各区案件处置效率较低、严重影响城市管理工作效能提升的单位如下。(详见附件6)
(三)全市主要城市管理问题情况
2017年5月份,根据建成区及市直各单位工作职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根据案件采集情况,分析各单位存在的高发城市管理问题如下。(详见附件7)
六、扣拨经费情况
依据《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第七款第五条规定:市拨经费的划拨与考评结果挂钩。每月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分别对魏都区人民政府、建安区人民政府(原许昌县人民政府)、许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许昌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调剂划拨相应经费,以95分为标准,每低1分核减经费500元。
2017年5月份,对各区扣拨经费合计5585元,具体金额如下:
(一)东城区
东城区综合得分91.39分,距离标准分相差3.61分,扣拨经费1805元。
(二)魏都区
魏都区综合得分91.97分,距离标准分相差3.03分,扣拨经费1515元。
(三)开发区
开发区综合得分92.27分,距离标准分相差2.73分,扣拨经费1365元。
(四)建安区
建安区综合得分93.2分,距离标准分相差1.8分,扣拨经费900元。
(五)示范区
示范区综合得分96.22分,达到标准分值,不再扣拨经费。
附件: 1.建成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2.市直及企事业单位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3.事部件高发问题处置情况表
4.5月份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情况表
5.主要责任单位超期未处置案件情况表
6.建成区城市管理问题处置效率较低单位情况一览表
7.各责任单位城市管理高发问题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