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7年8月份运行情况通报

阅读:    出处:     发布日期:2017-09-20 09: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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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等活动,多渠道收集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不断提高案件派遣效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案件督导、督办工作,各责任单位及时快速、协同处置数字城管案件。现将8月份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绩效考评排名情况

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对各县(市)、建成区、市直责任单位20178月份绩效考评排名情况如下:

(一)县、市组排名

第一名:襄城县(97.73分)

第二名:禹州市(97.37分)

第三名:鄢陵县(82.39分)

第四名:长葛市(75.25分)

各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运行情况稳定,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采集方面:案件采集有效率高、作废案件少,绝大多数案件能够及时核查,长葛市案件核查工作不够及时。

案件派遣方面:各县(市)对责任单位职责划分清晰,案件派遣工作准确、及时。

案件处置方面:鄢陵县、长葛市案件处置情况差,结案率、按期结案率远低于其他县(市), 案件返工现象严重,公众投诉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投诉问题未解决。

(二)建成区组排名(详见附件1

第一名:东城区(93.17分)

第二名:建安区(88.82分)

第三名:示范区(87.22分)

第四名:开发区(87.13分)

第五名:魏都区(79.32分)

(三)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排名(详见附件2

排名前五名的单位

第一名:市体育局、许昌铁通公司、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许昌邮政公司、有线电视许昌分公司、市商务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大河书局、市质监局100分)

第二名:许昌联通公司(99.67分)

第三名:市教育局(99.61分)

第四名:许昌电信公司(98.86分)

第五名:市公路局(98.85分)

排名后五名的单位

倒数第五名:达利广告有限公司(73.69分)

倒数第四名:市供销社(72.01分)

倒数第三名:市人防办(62.67分)

倒数第二名:中航铁路发展有限公司(60分)

倒数第一名:许昌供电公司(53.62分)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排名(详见附件3

排名前五名的单位

第一名:建安区将官池镇政府99.1分)

第二名:魏都区文峰办事处(95.73分)

第三名:建安区新元办事处(93.17分)

第四名:魏都区南关办事处(92.77分)

第五名:东城区祖师办事处(92.13分)

排名后五名的单位

倒数第五名:魏都区丁庄办事处(68.9分)

倒数第四名:示范区尚集镇代管区(66.99分)

倒数第三名:魏都区灞陵办事处(64分)

倒数第二名:魏都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54.97分)

倒数第一名:示范区魏武办事处(47.5分)

二、信息采集情况

20178月份(81000时至83124:00),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有效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38082件,其中:由信息采集员自行处理的非法小广告、暴露垃圾等问题6564件,信息采集员采集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28350件,信息采集车采集问题1165件,“12319”公众投诉问题1163件,监控系统视频抓拍案件459件,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接到城市管理问题举报332件。

三、派遣处置情况

20178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立案各类问题31513件,其中当月应结案29940件,已结案29054件(按期结案25149件,超期结案3905件),按期结案率为84 %,结案率97.04%;超期未处置案件848件,案件返工处理次数1483次。

已立案的31513件案件中,事件类28231件,占案件总数的89.59%;部件类3282件,占案件总数的10.41%。(详见附件4

(一)主要单位处置情况

8月份,处置案件量大的单位依次是:魏都区(10230件,占比35.21%)、建安区(4160件,占比14.32%)、东城区(3310件,占比11.39%)、市城管局(3016件,占比10.38%)、开发区(2704件,占比9.31%)、示范区(1431件,占比4.93%)、市住建局(1327件,占比4.57%)、市公安局(1181件,占比4.06%),以上8个单位处理了94.17%的案件,是承担城市管理任务的主要单位。其他35个单位处置案件占比5.83%。(具体案件处置情况详见附件5

(二)公众投诉案件办理情况

20178月份,市民群众通过拨打“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和使用许昌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共举报、投诉城市管理问题1482件(本月应结案),已结案1418件(按期结案1090件,超期结案328件),按期结案率73.55%,结案率95.68%,公众举报超期未处置30件。本月市民群众投诉举报的热点问题为:

1.北关大街与建安大道交叉口向东100米左右路北污水井盖向外排污水(市住建局管辖)。

2.瑞贝卡大道与仓库路交叉口东南角人行道上无照经营游商(建安区管辖)。

3.北关大街与玉皇阁路交叉卡向东1000米路北有大堆沙发、电器(市城管局管辖)。

4.灞陵路南头东侧灵湖游园兵器台物品缺失(开发区管辖)。

四、督查督办情况

20178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督导组针对当月系统超期未处置案件、日常路面巡查发现问题下发督查通知9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9份。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对督查问题处置效率低的责任单位扣分如下:

(一)魏都区。接到督查通知2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督导案件中有21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4.5分。

(二)建安区。接到督查通知18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督导案件中有7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1.4分。

(三)东城区。接到督查通知1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督导案件中有11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2.8分。

(四)开发区。接到督查通知7份,督导案件中有10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2分。

(五)示范区。接到督查通知8份,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督导案件中4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8分。

(六)市城管局。接到督查通知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11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2.2分。

(七)市住建局。接到督查通知6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11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2.2分。

(八)市交通局。接到督查通知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7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1.4分。

(九)市公路局。接到督查通知2份,督导案件中1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2分。

(十)市公安局。接到督查通知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3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6分。

(十一)市教育局。接到督查通知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2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4分。

(十二)许昌供电公司。接到督查通知2份,督导案件中20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4分。

(十三)其他单位。市人防办、市银监分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高铁东站)、许昌铁通公司5个单位共接到督查通知7份,均能够按照通知规定时限完成,不再扣分。

五、城市管理问题分析

(一)超期未处置案件情况

20178月份,系统遗留超期未处置案件848件,遗留超期未处置案件较多的单位主要为魏都区、许昌市供电公司、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具体情况详见附件6

(二)建成区案件处置效率情况

魏都区、建安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5个建成区承担着全市主要的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置,其中各区案件处置效率较低、严重影响城市管理工作效能提升的单位如下。(详见附件7

(三)全市主要城市管理问题情况

20178月份,根据建成区及市直各单位工作职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根据案件采集情况,分析各单位存在的高发城市管理问题如下。(详见附件8

六、扣拨经费情况

依据《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第七款第五条规定:市拨经费的划拨与考评结果挂钩。每月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分别对魏都区人民政府、建安区人民政府(原许昌县人民政府)、许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许昌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调剂划拨相应经费,95分为标准,每低1分核减经费500元。

20178月份,对各区扣拨经费合计19670元,具体如下:

(一)东城区。综合得分93.17分,距离标准分相差1.83分,扣拨经费915元。

(二)建安区。综合得分88.82分,距离标准分相差6.18分,扣拨经费3090元。

(三)示范区。综合得分87.22分,距离标准分相差7.78分,扣拨经费3890元。

(四)开发区。综合得分87.13分,距离标准分相差7.87分,扣拨经费3935元。

(五)魏都区。综合得分79.32分,距离标准分相差15.68分,扣拨经费7840元。

 

附件: 1.建成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2.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3.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4.事部件高发问题处置情况表

5.8月份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情况表

6.主要责任单位超期未处置案件情况表

7.建成区城市管理问题处置效率较低单位情况一览表

8.各责任单位城市管理高发问题情况一览表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