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机构职能:

1、负责组织建立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拟定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与绩效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区城市管理中出现各种问题的现场信息和处置结果信息的采集、分类、处理和报送,巡查列入管理范围的城市部件、事件问题;

 3、负责城市管理各类信息的整理、分析,对城市管理状况以及相关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收集、评价和反馈;负责对城市部件、事件问题进行审核备案,并派遣到各专业处理部门或责任单位;负责对城市部件、事件问题处置情况进行跟踪、指导、督促;

4、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电子档案,实施信息管理;负责信息采集工作的绩效考核。

5、负责定期向社会及媒体公布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各责任单位的考核评价排名。